关于广告法极限词的声明

关于广告法极限词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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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全力支持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实施的“极限 化违禁词”相关规定,且已竭力规避使用相关“违禁词”(如最 佳丶顶级)等极限化词汇。如果还有“极限化”违禁词用在本公司网页、微信公众号,本公司申明全部失效。所有访问本公司网页、微信公众号的人员均表示默认此条约,不支持任何发来“违禁词”为借口或理由投诉我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或《新广告法》来变相勒索索要赔偿的违法恶意行为!如有发现您感觉不合适的极限词请第一时间及时联系本公司进行更改,感谢你的配合和支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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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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